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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甘1022执15号

杨志娥与王博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甘肃省环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3-14
公开日期
2019-03-22
所属地区
甘肃省环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当事人
杨志娥;王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

裁判文书全文

甘肃省环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9)甘1022执15号

申请人:杨志娥,女,1969年9月7日出生,甘肃省环县人。

被执行人:王博,男,1991年9月7日出生,甘肃省环县人。本院在申请人杨志娥与被执行人王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人杨志娥与被执行人王博私下达成和解协议,进行和解长期履行。经本院审查,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2019)甘1022执15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审判长 王军宏

审判员翟玉升

审判员张真瑜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四日

书记员 单       雪       翠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