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河津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9)晋0882执220号申请执行人王晓霞,女,1974年3月12日生,汉族,河津市柴家乡北原村人。被执行人孙伟功,男,1977年4月18日生,汉族,河津市樊村镇常好堡村人。申请执行人王晓霞与被执行人孙伟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王晓霞于2019年1月23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人王晓霞于2019年3月14日向本院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对(2019)晋0882执220号执行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赵东明
审判员 杨春荣
审判员 侯克伟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四日
书记员 杨少波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