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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浙0324执124号

吴建利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永嘉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3-14
公开日期
2021-01-06
所属地区
永嘉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
吴建利

裁判文书全文

浙江省永嘉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浙0324执124号 吴建利: 申请执行人戚同心与被执行人吴建利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8)浙0324民初1178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戚同心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9年1月3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吴建利已履行了全部执行义务,本案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19)浙0324执124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四日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