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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津0111执1003号

任俊国、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3-14
公开日期
2019-03-26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当事人
任俊国、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裁判文书全文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9)津0111执1003号申请执行人章长生申请执行被执行人任俊国、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本院作出的(2018)津0111民初4088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本案于2019年3月14日结案。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