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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豫1103执460号

漯河市七颗星家用电器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3-14
公开日期
2019-03-25
所属地区
漯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
漯河市七颗星家用电器有限公司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1款

裁判文书全文

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豫1103执460号我院受理的漯河市七颗星家用电器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漯河勇鑫商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款的规定,(2019)豫1103执460号执行完毕,本案予以执结。特此通知

审判长 乔 楠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四日

书记员 张怀军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