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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吉0802执恢27号

陈晓波与沈国志、庞玉祥人格权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3-14
公开日期
2019-03-28
所属地区
吉林省白城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一般人格权纠纷
当事人
陈晓波;沈国志;庞玉祥

裁判文书全文

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吉0802执恢27号陈晓波、沈国志、庞玉祥:陈晓波与沈国志、庞玉祥人格权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7345.75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7360元,其中,本金7345.75元,诉讼费25元(未执行到位的元,申请执行人申请放弃)。被执行人已于2019年3月11日给付完毕。至此,陈晓波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7)吉0802民初387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四日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