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鲁0212执576号高剑: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高剑申请执行被执行人青岛凯旋地产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青岛凯旋地产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7日向我院缴纳案款及执行费合计3585858元,至此本案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2019)鲁0212执576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予以结案。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四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