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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黑0522执166号

吕德福与张戈劳务合同纠纷申请执行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黑龙江省友谊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3-12
公开日期
2019-03-26
所属地区
黑龙江省友谊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劳务合同纠纷
当事人
吕德福;张戈

裁判文书全文

黑龙江省友谊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黑0522执166号

申请执行人:吕德福,男,70岁。

被执行人:张戈,男,42岁。申请执行人吕德福与被执行人张戈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吕德福于2019年3月4日向本院申请执行,要求执行被执行人张戈银行存款人民币10487.50元。本院受理后,依法扣划被执行人张戈银行存款人民币10487.50元。已支付给申请执行人吕德福。申请行人吕德福申请执行标的数额已全部执行完毕,本案结案。特此通知友谊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二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