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淳安县人民法院 罚 款 决 定 书 (2019)浙0127执473号 被罚款人:徐小虎,男,1986年10月24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淳安县。 本院在执行熊冰洁与徐小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徐小虎不申报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款、第二百四十一条之规定,决定如下: 对徐小虎罚款1000元,限在2018年3月12日前交纳。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决定书的次日起三日内,口头或者书面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决定的执行。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二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