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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豫1422执1221号

申请执行人许东辉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刘静、金亚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3-12
公开日期
2019-03-25
所属地区
河南省睢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当事人
许东辉

裁判文书全文

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8)豫1422执1221号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许东辉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刘静、金亚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刘静、金亚杰应履行的义务已于2019年3月12日全部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案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二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