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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湘0124执恢310号

2019-恢310宁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征收社会抚养费结案通知书

法院
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3-12
公开日期
2019-03-22
所属地区
湖南省宁乡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抚养费纠纷

裁判文书全文

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湘0124执恢310号宁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吴清华、贺小平:申请执行人宁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与被执行人吴清华、贺小平征收社会抚养费一案,本院于2019年3月7日立案恢复执行。在恢复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宁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向本院书面申请对该案作结案处理。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二日备注:首次执行案号(2008)宁行执字第740号上述执行案件与本案系同一案件。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