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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辽0782执恢52号

孙士芳与谢红英执行实施类执行完毕通知书

法院
北镇市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3-12
公开日期
2019-03-20
所属地区
北镇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民事
当事人
孙士芳;谢红英

裁判文书全文

.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辽宁省北镇市人民法院执行完毕通知书(2019)辽0782执恢52号

申请执行人:孙士芳,男,1980年6月4日生,汉族,住辽宁省北镇市,公民身份号码×××

被执行人:谢红英,女,1976年1月20日生,汉族,住辽宁省北镇市,公民身份号码×××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孙士芳诉被执行人谢红英婚约财产纠纷一案中,本院向被执行人发出了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本案执行完毕。

审判员 卜义利 

二0一九年三月十二日

书记员 李晓丹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