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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苏0506执4955号

昆山市嘉美兴业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与苏州博海电子有限公司、鲁双龙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3-12
公开日期
2021-05-18
所属地区
苏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
昆山市嘉美兴业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苏州博海电子有限公司;鲁双龙

裁判文书全文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8)苏0506执4955号昆山市嘉美兴业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苏州博海电子有限公司、鲁双龙:昆山市嘉美兴业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苏州博海电子有限公司、鲁双龙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22945元及相应利息,执行费244元。经本院立案后执行,现已全部强制执行到位。至此,昆山市嘉美兴业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申请执行的本院(2018)苏0506民初1292号民事调解书全部执行完毕,现予以结案。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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