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金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8)赣0781执1980号
申请人:郑小英,女,汉族,1955年12月17日出生,住所地
被执行人:杨峰,男,汉族,1954年2月15日出生,住所地郑小英申请杨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瑞金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赣0781民初1817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18年9月17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郑小英向我院提出撤销执行申请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一)项之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瑞金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赣0781民初1817号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李小通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一日(江西)
书记员刘镇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