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柳林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5)柳执字第253-4号
申请执行人:张国强,男,19xx年x月x日生,汉族,山西省柳林县人。
被执行人:尹登光,又名尹建平,男,19xx年x月x日生,汉族,柳林县人。 本院在执行山西省柳林县人民法院(2014)柳民初字第979号民事判决书,关于申请执行人张国强与被执行人尹登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
本院查明被执行人尹登光在银行账户内有存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的规定,
裁定如下: 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尹登光的银行存款20万元。冻结期限为一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李 鹏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一日
书记员 贾凯宏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