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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鲁1425执恢91号

徐希河与宋树水婚约财产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山东省齐河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3-11
公开日期
2019-03-21
所属地区
山东省齐河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婚约财产纠纷
当事人
徐希河;宋树水

裁判文书全文

山东省齐河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鲁1425执恢91号徐希河、宋树水:本院于2019年1月30日立案执行的(2019)鲁1425执恢91号徐希河与宋树水婚约财产纠纷一案,依据(2018)鲁1425民初750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宋树水应支付申请人徐希河彩礼款44400元,首次执行(2018)鲁1425执752号案件,宋树水共偿还徐希河10353.74元并缴纳执行费574元,2019年3月8日宋树水偿还徐希河29000元,徐希河同意放弃剩余款项,3月11日向本院递交书面申请书撤销对宋树水的强制执行,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一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