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粤0607执1164号 关于申请执行人陈祥亚与被执行人佛山市恒文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仲裁纠纷一案,我院经过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本案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一日
陈祥亚、佛山市恒文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粤0607执1164号 关于申请执行人陈祥亚与被执行人佛山市恒文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仲裁纠纷一案,我院经过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本案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