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8)黑01执934号刘振魏、哈尔滨美德地产置业有限公司:本院依据哈尔滨仲裁委员会[2018]哈仲裁字第0557号裁决书执行刘振魏与哈尔滨美德地产置业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100,563元。本院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与哈尔滨美德地产置业有限公司达成和解,同意抵扣物业费、电梯费后哈尔滨美德地产置业有限公司给付其65,998元,被执行人哈尔滨美德地产置业有限公司已将前述款项转账给申请执行人刘振魏。申请人刘振魏已向本院提交结案申请,至此,哈尔滨仲裁委员会[2018]哈仲裁字第0557号裁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一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