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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黑8109执恢50号

刘建祥与孙佳雪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黑龙江省红兴隆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3-11
公开日期
2019-03-26
所属地区
黑龙江省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当事人
刘建祥;孙佳雪

裁判文书全文

黑龙江省红兴隆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黑8109执恢50号刘建祥、孙佳雪:本院在执行刘建祥与孙佳雪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0643.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并按协议已履行10300.00元,剩余款项申请人同意放弃。至此,刘建祥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7)黑8103民初1045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一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