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8)苏0812民初11371号
原告:周建伟,男,1974年11月7日,汉族,住淮安市清江浦区。
被告:苏尚超,男,1957年9月15日,汉族,住淮安市清江浦区。
原告周建伟与被告苏尚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被告下落不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审 判 长 王鲁娜
人民陪审员 徐莉萍
人民陪审员 王 通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日
书 记 员 封 云 更多数据:
11371周建伟与苏尚超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8)苏0812民初11371号
原告:周建伟,男,1974年11月7日,汉族,住淮安市清江浦区。
被告:苏尚超,男,1957年9月15日,汉族,住淮安市清江浦区。
原告周建伟与被告苏尚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被告下落不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审 判 长 王鲁娜
人民陪审员 徐莉萍
人民陪审员 王 通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日
书 记 员 封 云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