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8)鄂0691执恢157号申请执行人明金龙,男,1976年6月7日出生,汉族,住襄阳市樊城区。被执行人襄阳彩诚投资实业有限公司(一下简称彩诚投资公司)。住所地:襄阳市高新区桐树店村。法定代表人倪卫东,该公司总经理。申请执行人明金龙与被执行人彩诚投资公司借款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9月3日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拍卖被执行人彩诚投资公司所有的位于襄阳东风国际花园17幢-1-3层5室等的全部房地产。第三次变卖起拍价为:2258240元,因无人竞买,变卖流拍。申请人明金龙申请以物抵债,并向法院补交房屋差价366113元退还彩诚投资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条第二款,
裁定如下:襄阳东风国际花园17幢-1-3层5室的全部房地产所有权归债权人明金龙所有(身份证号码:),位于襄阳东风国际花园******等的房产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给债权人明金龙。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债权人明金龙时起转移。债权人明金龙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 判 长 王忠军
代理
审判员 刘永会
代理
审判员 范新艳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日
书 记 员 陈刘坤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