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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川1322执恢52号

徐家柱、李强林借款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营山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3-10
公开日期
2020-03-31
所属地区
营山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
李强林;徐家柱

裁判文书全文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川1322执恢52号 徐家柱、李强林: 关于本院执行的徐家柱与李强林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已主动向本院缴纳了款项共计23200.00元,其中23000.00元已及时支付给申请人徐家柱,另200.00元用作本案执行费,至此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川1322民初529号民事判决书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日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