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9)豫1402民初2857号
原告:梁冰,男,汉族,1968年3月10日出生,住商丘市。
被告:孙震,男,汉族,1988年8月18日出生,住商丘市。
被告:商丘市润丰投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商丘市凯旋路与文化路交叉口西北角.注册号411402100000274(1-1)。
法定代表人:杨海关,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郭东旭,男,汉族,1967年9月21日出生,住商丘市睢阳区,该单位职员。
原告梁冰与被告孙震、商丘市润丰投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丰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案情较为复杂,不适宜用简易程序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
裁定如下:将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审判员 戴彦欣
二〇一九年三月九日
书记员 耿 洁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