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8)浙1003执4924号移送执行机关: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被执行人金卫敏。本院在执行被执行人金卫敏犯(2017)浙1003刑初546号危险驾驶罪追缴罚金一案中,[执行案号为(2018)浙1003执4924号]。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金卫敏已缴付罚金人民币4000元,本案移送执行的事项均已执行完毕,本院已结案。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三月九日 来源: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危险驾驶罪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8)浙1003执4924号移送执行机关: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被执行人金卫敏。本院在执行被执行人金卫敏犯(2017)浙1003刑初546号危险驾驶罪追缴罚金一案中,[执行案号为(2018)浙1003执4924号]。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金卫敏已缴付罚金人民币4000元,本案移送执行的事项均已执行完毕,本院已结案。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三月九日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