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川0603执491号 赵清和、四川佳芳置业有限公司: 赵清和与四川佳芳置业有限公司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2月28日立案执行。本案申请执行标的为6000元,经本院依法执行,被执行人四川佳芳置业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至此,本院作出的(2019)川0603民初506号民事裁定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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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清和与四川佳芳置业有限公司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川0603执491号 赵清和、四川佳芳置业有限公司: 赵清和与四川佳芳置业有限公司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2月28日立案执行。本案申请执行标的为6000元,经本院依法执行,被执行人四川佳芳置业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至此,本院作出的(2019)川0603民初506号民事裁定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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