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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鲁1623执29号

牛富德、田利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无棣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3-07
公开日期
2021-04-23
所属地区
无棣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当事人
牛富德;田利国

裁判文书全文

无棣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鲁1623执29号

申请执行人:牛富德

被执行人:田利国 申请执行人牛富德与被执行人田利国侵权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7)鲁1623民初4001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田利国未按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牛富德向本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标的45865元。本院受理后,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经执行,被执行人已履行其义务。

本院认为,因被执行人已履行义务,本案可以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通知如下: 无棣县人民法院(2019)鲁1623执29号执行案件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三月七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