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9)豫12执23号
申请执行人:河南义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义马市银杏路中段。
法定代表人:史克西,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李小闹,男,汉族,1978年4月27日生,住河南省渑池县,。
被执行人:茹云霞,女,汉族,1975年9月2日生,住河南省渑池县,。河南义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李小闹、茹云霞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李小闹、茹云霞住所地及财产所在地为河南省渑池县。根据本案的具体情况,为便于执行,经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河南义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李小闹、茹云霞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由河南省渑池县人民法院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贾巧梅
审判员 李会强
审判员 肖 强
二〇一九年三月七日
书记员 赵佳荣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