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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1882执225号

陈青华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连州市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3-07
公开日期
2020-12-30
所属地区
连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
陈青华;殷展亮;连州市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全文

连州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粤1882执225号 陈青华、殷展亮: 谢大雄与陈青华、殷展亮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根据(2018)粤1882民初1557号民事判决确定,陈青华、殷展亮应负担案件受理费75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至此,连州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粤1882民初1557号调解书确定由陈青华、殷展亮负担的案件受理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三月七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