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嵊州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浙0683执恢355号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1)绍嵊商初字第367号民事判决书,于2019年3月7日立案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王相法与被执行人吕省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中,已经执行到位3027元,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财产线索,恢复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初执案件中被执行人尚有执行标的未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若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仍可对初执案件申请恢复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三月七日 更多数据:
王相法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浙江省嵊州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浙0683执恢355号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1)绍嵊商初字第367号民事判决书,于2019年3月7日立案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王相法与被执行人吕省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中,已经执行到位3027元,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财产线索,恢复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初执案件中被执行人尚有执行标的未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若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仍可对初执案件申请恢复执行。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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