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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鲁0829民初830号

吕晓腾与黄世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山东省嘉祥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3-06
公开日期
2020-12-09
所属地区
山东省嘉祥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当事人
吕晓腾;黄世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裁判文书全文

山东省嘉祥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鲁0829民初830号

原告:吕晓腾,男,1988年8月17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山东省嘉祥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晓玲(特别授权系原告之妻),女,1986年10月25日出生,住山东省嘉祥县。

被告:黄世称,男,1990年11月20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山东省嘉祥县。 原告吕晓腾与被告黄世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原被告已自行和解,原告于2019年3月6日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 准予原告吕晓腾撤回对被告黄世称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1800元,减半收取900元,申请费320元,由原告吕晓腾负担。

审判员 高 兵

二〇一九年三月六日

书记员 彭慧莹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