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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604执1051号

钟陆文、蔡燮勤侵权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3-06
公开日期
2021-01-28
所属地区
佛山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侵权责任纠纷
当事人
钟陆文;蔡燮勤

裁判文书全文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粤0604执1051号 关于钟陆文与蔡燮勤商标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2016)粤0604民初6803号民事判决书】,本院于2019年1月29日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扣划被执行人蔡燮勤银行账户存款632438元(案款623800元及执行费8638元)。现申请执行人钟陆文向本院申请结案,本案已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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