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嵊州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浙0683执恢344号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8)浙0683民初8070号民事调解书,于2019年3月5日立案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俞永生与被执行人俞永明的追偿权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已经执行到位47800元,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财产线索,恢复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初执案件中被执行人尚有执行标的未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若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仍可对初执案件申请恢复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三月六日 来自:
俞永生追偿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浙江省嵊州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浙0683执恢344号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8)浙0683民初8070号民事调解书,于2019年3月5日立案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俞永生与被执行人俞永明的追偿权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已经执行到位47800元,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财产线索,恢复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初执案件中被执行人尚有执行标的未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若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仍可对初执案件申请恢复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三月六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