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9)川0192民初157号
原告:王强,男,1980年1月28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双流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叶洪领,四川上盛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四川乐享家装饰设计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剑南大道中段********。
法定代表人:卢立立。
委托诉讼代理人:邱金华,四川央济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李灿伟,男,1990年12月14日出生,汉族,住成都市成华区。
被告:伍洋,男,1994年1月18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南部县。
被告:袁源,男,1990年3月17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南部县。
被告:程羽西,女,1987年8月25日出生,汉族,住江西省九江市武宁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彭秀兰,四川律治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卢立立,男,1982年11月14日出生,汉族,江西省九江市武宁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彭秀兰,四川律治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王强与被告四川乐享家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李灿伟、伍洋、袁源、程羽西、卢立立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月8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案情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
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长 夏旭东
审判员 邓双双
审判员 解文阳
二〇一九年三月六日
书记员 杜 平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