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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川0723执保30号

四川炫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迅;向荣结案通知书

法院
盐亭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3-06
公开日期
2020-12-29
所属地区
盐亭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其他案由
当事人
四川炫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迅;向荣

裁判文书全文

四川省盐亭县人民法院 保全结果和期限告知书 申请人张迅: 你申请证据保全的(2020)川0723执保30号案件,保全结果如下:本院封存被保全人四川炫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记账凭证20本及其盐亭分公司记账凭证共计92本(含2011年6、8、11、12月;2012-2017年;2018年1月、3-12月;2019年1月、3-6月),上述证据由被保全人四川炫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保管。冻结日期自2020年3月6日到2022年3月5日。

二〇一九年三月六日 特别提示:申请续行保全应在保全措施期限届满十五日前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