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苏0311执恢182号 时孝山: 时孝山申请执行赵西平提供劳务者致害责任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156782.2元。本院已执行完毕。至此,时孝山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5)泉民初字第2411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二〇一九年三月六日 来自:
(2019)苏0311执恢182号时孝山与赵西平提供劳务者致害责任纠纷结案通知书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苏0311执恢182号 时孝山: 时孝山申请执行赵西平提供劳务者致害责任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156782.2元。本院已执行完毕。至此,时孝山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5)泉民初字第2411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二〇一九年三月六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