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暂 予 监 外 执 行 决 定 书 (2019)闽08刑更5号 罪犯陈万平,男,1973年11月17日出生于龙岩市永定区,汉族,初中文化,住龙岩市永定区。因涉嫌职务侵占犯罪于2018年2月6日被取保候审。现在家。
二○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本院作出了(2018)闽08刑终374号刑事判决,以职务侵占罪判处罪犯陈万平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在交付执行过程中,罪犯陈万平以长期高血压为由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经查,罪犯陈万平患有高血压病并2型糖尿病,属于很高危,同时伴有肾脏等靶器官明显受损,其所患疾病符合《暂予监外执行规定》(司发通〔2014〕112号)中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第三条第4款规定的情形,不宜收监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五款的规定,决定将罪犯陈万平暂予监外执行。
二〇一九年三月六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