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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闽08刑更5号

陈万平职务侵占罪二审刑事决定书

法院
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3-06
公开日期
2020-12-30
所属地区
福建省龙岩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刑罚与执行变更
案由
职务侵占
当事人
陈万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年)》: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年)》: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五款

裁判文书全文

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暂 予 监 外 执 行 决 定 书 (2019)闽08刑更5号 罪犯陈万平,男,1973年11月17日出生于龙岩市永定区,汉族,初中文化,住龙岩市永定区。因涉嫌职务侵占犯罪于2018年2月6日被取保候审。现在家。

二○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本院作出了(2018)闽08刑终374号刑事判决,以职务侵占罪判处罪犯陈万平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在交付执行过程中,罪犯陈万平以长期高血压为由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经查,罪犯陈万平患有高血压病并2型糖尿病,属于很高危,同时伴有肾脏等靶器官明显受损,其所患疾病符合《暂予监外执行规定》(司发通〔2014〕112号)中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第三条第4款规定的情形,不宜收监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五款的规定,决定将罪犯陈万平暂予监外执行。

二〇一九年三月六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