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指 定 管 辖 决 定 书 (2019)宁刑辖10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平罗县人民法院: 平罗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郭维宁诬告陷害罪一案,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商情本院指定管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将该案指定你院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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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刑事决定书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指 定 管 辖 决 定 书 (2019)宁刑辖10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平罗县人民法院: 平罗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郭维宁诬告陷害罪一案,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商情本院指定管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将该案指定你院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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