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9)宁刑辖10号

管辖刑事决定书

法院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3-06
公开日期
2019-03-26
案件类型
管辖案件
审理程序
刑事管辖
案由
诬告陷害
当事人
郭维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年)》:第二十七条

裁判文书全文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指 定 管 辖 决 定 书 (2019)宁刑辖10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平罗县人民法院: 平罗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郭维宁诬告陷害罪一案,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商情本院指定管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将该案指定你院审判。

二〇一九年三月六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