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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鄂2802执10号

张顺利、恩施州松润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湖北省利川市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3-06
公开日期
2019-04-01
所属地区
湖北省利川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企业借贷纠纷
当事人
张顺利;恩施州松润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

裁判文书全文

湖北省利川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9)鄂2802执10号申请人张顺利,男,生于1974年9月9日,土家族,湖北省利川市人,居民,住利川市。委托代理人彭清照,湖北利佳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代理。被执行人恩施州松润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恩施市叶挺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2800688464814F。法定代表人王建筑,男,恩施州松润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本院受理执行申请执行人张顺利与被执行人恩施州松润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申请人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本院(2019)鄂2802执10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王广郊

二〇一九年三月六日

书记员  沈靖杰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