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鲁1391执68号
申请执行人:阚士光,男,汉族,1966年4月29日生,住临沂高新区。
被执行人:刘学范,男,汉族,1950年10月3日,住临沂高新区。
被执行人:孟祥芹,女,1950年10月29日,汉族,住临沂高新区。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8)鲁1391民初509号民事判决书,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阚士光与被执行人刘学范、孟祥芹健康权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全部义务,本案已执行完毕。 现通知结案。
二〇一九年三月六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