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无棣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鲁1623执52号 申请人高中树,男,1973年10月9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仁寿县。 被执行人吴存本,男,1979年1月4日出生,汉族,住无棣县。 本院在执行高中树与吴存本无棣县人民法院(2017)鲁1623民初3443号民事判决书合伙协议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高中树申请执行借款46300元。经执行,被执行人吴存本已履行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六)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 终结无棣县人民法院(2017)鲁1623民初3443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程序。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王友辉
审判员 邱海军
审判员 蔡长松
二〇一九年三月五日
书记员 于咏东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