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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粤1781执恢320号

李业赞、冯贤强、曾广玲等追缴违法所得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阳春市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3-05
公开日期
2021-01-21
所属地区
阳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追缴违法所得
当事人
李业赞;冯贤强;曾广玲;阳春市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全文

广东省阳春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8)粤1781执恢320号 李业赞、冯贤强、曾广玲: 本院在执行被执行人李业赞、冯贤强、曾广玲追缴违法所得一案过程中,被执行人李业赞、冯贤强、曾广玲已履行完毕(2016)粤1781刑初414号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现该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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