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8)冀0827刑初80号

唐晓磊合同诈骗一审刑事决定书

法院
河北省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3-05
公开日期
2020-12-08
所属地区
河北省宽城满族自治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刑事一审
案由
合同诈骗
当事人
唐晓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年)》: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

裁判文书全文

河北省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暂 予 监 外 执 行 决 定 书 (2018)冀0827刑初80号 罪犯唐晓磊,男,1981年1月23日出生,满族,河北省宽城满族自治县人,中专文化,住宽城满族自治县。 2018年10月29日本院作出了(2018)冀0827刑初80号刑事判决书,以合同诈骗罪判处罪犯唐晓磊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现被告人唐晓磊以其患有严重疾病为由,向我院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申请。 经查,罪犯唐晓磊确系患有严重疾病,不宜收监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将罪犯唐晓磊暂予监外执行。

二〇一九年三月五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