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鲁0783执376号 寿光龙昌混凝土有限公司、江苏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寿光龙昌混凝土有限公司与江苏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745261.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900000元,其中,本金890147元,执行费9853元。本院已于2019年2月26日将该款转付给寿光龙昌混凝土有限公司。至此,寿光龙昌混凝土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8)鲁07民终4911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三月五日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