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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豫1103执255号

孟春霞与孙慧霞、肖一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3-05
公开日期
2019-03-25
所属地区
漯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
孟春霞与孙慧霞、肖一买卖合同纠纷

裁判文书全文

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豫1103执255号孟春霞与孙慧霞、肖一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2837.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34540.00元,现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

审判员  刘爱华

二〇一九年三月五日

书记员  张宏伟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