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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鲁0687民初424号

张某与王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法院
山东省海阳市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3-05
公开日期
2020-11-13
所属地区
山东省海阳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案由
离婚纠纷
当事人
张某;王某

裁判文书全文

山东省海阳市人民法院民 事 调 解 书(2019)鲁0687民初424号

原告:张某,女,1975年1月17日出生,汉族,现住海阳市。

被告:王某,男,1973年3月27日出生,汉族,现住海阳市。

原告张某与被告王某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月21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本文书内容不公开。

审判员  王石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五日

书记员  卓曼曼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