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海阳市人民法院民 事 调 解 书(2019)鲁0687民初424号
原告:张某,女,1975年1月17日出生,汉族,现住海阳市。
被告:王某,男,1973年3月27日出生,汉族,现住海阳市。
原告张某与被告王某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月21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本文书内容不公开。
审判员 王石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五日
书记员 卓曼曼 关注公众号“”
张某与王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山东省海阳市人民法院民 事 调 解 书(2019)鲁0687民初424号
原告:张某,女,1975年1月17日出生,汉族,现住海阳市。
被告:王某,男,1973年3月27日出生,汉族,现住海阳市。
原告张某与被告王某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月21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本文书内容不公开。
审判员 王石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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