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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鲁0784执192号

逄永亮、潍坊长安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安丘市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3-05
公开日期
2020-11-01
所属地区
安丘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劳动争议
当事人
逄永亮;潍坊长安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二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三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四项

裁判文书全文

山东省安丘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鲁0784执192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逄永亮与被执行人潍坊长安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08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19)鲁0784执192号案件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二〇一九年三月五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