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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鲁1091刑初344-1号

孙晓杰贩卖毒品一审刑事裁定书

法院
山东省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3-05
公开日期
2021-06-03
所属地区
山东省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刑事一审
案由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
当事人
孙晓杰

裁判文书全文

山东省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刑 事 裁 定 书(2018)鲁1091刑初344-1号被告人孙晓杰贩卖毒品一案,本院于2018年12月28日作出(2018)鲁1091刑初344号刑事判决书。现发现其中有错误表述,特此补充

裁定如下:原判决书中第一页案号“(2018)鲁1091刑344号”现更正为“(2018)鲁1091刑初344号”。

审 判 长  马丽娜

人民陪审员  吕廷展

人民陪审员  汪孝永

二〇一九年三月五日

书 记 员  戚其正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