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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黔0327执442号

卢增东与贵州刘氏诚信机械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贵州省凤冈县人民院
裁判日期
2019-03-05
公开日期
2020-09-27
所属地区
贵州省凤冈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当事人
贵州刘氏诚信机械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全文

贵州省凤冈县人民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黔0327执442号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8)黔0327民初3500号民事判决书,受理卢增东申请执行贵州刘氏诚信机械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执行内容为:由被执行人贵州刘氏诚信机械有限公司给付申请执行人卢增东医疗费25,684元,支付案件受理费150元,并承担案件执行申请费285元。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本案全部义务,并缴纳执行申请费285元,案款25,834元已通过本院“一案一账号”发放给申请执行人指定银行账户,现本案已执行完毕,作结案处理。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三月五日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