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苏0505执342号苏州敬峰志柔安服饰有限公司葛建良:申请执行人苏州敬峰志柔安服饰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葛建良返还原物纠纷一案,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苏0505民初2618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经本院立案受理,执行标的51875元及返还申请人布匹42匹、纸衬8卷,执行中,被执行人已将上述义务履行完毕,执行费亦由被执行人付至本院。至此,苏州敬峰志柔安服饰有限公司于2019年2月14日向本院申请执行的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苏0505民初2618号民事判决书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三月四日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