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盛泰达物资有限公司与田更虎买卖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西 安 市 未 央 区 人 民 法 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18)陕0112执7445号 陕西盛泰达物资有限公司、田更虎: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陕西盛泰达物资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田更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8)陕0112民初16400号民事调解,于2018年12月25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执行标的141815元及逾期利息。执行中,本院已执行回全部案件款并已向申请执行人发还。本案执行完毕。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18)陕0112民初16400号民事调解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0一九年二月二十二日 来源:百度“”